您现在的位置: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- 规章制度

技安管理制度

      为了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,做好实验中心的防火、防盗、安全保卫工作,特制定以下规则:

1 实验中心管理人员负有安全责任,对不利于安全的情况和行为,有责任及时发现、纠正或制止并及时将情况通告保卫部门。

2 加强安全防火教育、提高防火意识,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,相关人员必须掌握消防常识及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。

3 实验中心门、窗、锁必须保证安全无损,做好防盗安全,下班后要将门窗锁好。

4 对于贵重和危险实验仪器设备,须制定必要的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和技术安全措施,有关人员必须遵守。

5 未经许可,外单位人员和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中心活动。合法活动,实验管理人员应有书面记录。

6 发生事故,必须及时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。对隐瞒事故不及时报告或扩大缩小事故责任真相的,追究实验中心管理人员责任。


武器系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

2014年6月